報名資格:年滿20歲且熟悉新住民語文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:1、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新住民及其子女。2、符合就業服務法規定之外籍學生。3、有志於從事東南亞語文教學之東南亞語系(所)學生(含畢業生)。4、擁有新住民語文國內外官方認證之證書或符合其他認定標準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