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臺南市113年成人基本教育計畫─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(含新住民教育班)開班資訊
公告日期:2024-01-08
【內容】
說明:
一、依據「教育部補助辦理成人基本教育實施原則」辦理。
二、辦理期程自113年1月1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。
三、參加對象:
(一)本市年滿15歲以上,不識字或未具國民小學畢業程度之國民(含身心障礙程度為輕度之身心障礙者)及新住民。
(二)新住民家屬可免費陪同參加;招收身心障礙者其身心障礙程度為中度,需有家人或輔導人員陪同。
四、開設班別標準如下:
(一)成人基本教育研習班:分初級班(識字量小一、二程度)、中級班(識字量小三、四程度)、高級班(識字量小五、六程度),每班以15至25人為原則,偏遠或不識字率較高之地區得降至8至15人。
(二)新住民教育班:分初級班、中級班、高級班,每班以15至25人為原則,偏遠或不識字率較高之地區得降至8至15人;新住民學員人數佔班級總人數三分之一以上。